爱书的人  ¤ 何玉琴


    见过很多爱书的人,有些是读书人,有些曾经是读书人,有些从来就不是读书人。

    爱书的人有很多种。有些是爱读书,有些是爱买书。

    爱买书的人也有很多种。一种是什么书都爱,市面上流行的就买,别人说好的他就会千方百计地弄到手。一种是很有选择性的精挑细捡。一种是既不精挑细简,也不盲目跟市,而是随兴所至,信手拈来。买书是为了娱乐自己。

    书买回来了,各人对书的态度也很不一样。对着那装璜或华丽或朴实的崭新书本,大部分的人都会爱不惜手。有的人把它摆在高贵的书柜上,日日观之望之,十分满足。友人来访,取而炫之耀之。在友人的啧啧称慕声中,心中觉出无限得意。但始终觉得日子忙忙碌碌,一直无法拿书好好翻读。日子一天天过去,新书放成了旧书。买书的人也慢慢对它失去了新奇和兴趣。书还在,样儿也没怎么变,只是封面盖了层灰尘,但已没有人去注意它的存在和价值了。

    有的人拿了书回家,他们腾出一个安全的地方,细细地抹了灰尘,把书好好地存放。读书前,他先洗手,把手抹干,取出书本,把它平平整整地放在书桌上--如果他还没有书桌,他会在饭桌上先垫一张报纸或一块布。他从不卷折书本,他总是会有一些干净而平整的东西来标注看到的页码:或者是一支精致的书签,或者是一张风景优美的明信片,又或是一封家书。每次看过书,他一定整整齐齐地把它放回原处。爱惜之情,尽在不言中。

    有的人爱书,便时时带在身边,日日读,时时读。逛街带着,上厕所带着,饭后散步也带着。看到某一页便在那页折一下以作记号;为了方便,常常把书卷成一圈放在屁股后面的口袋里。走累了,把书放在地上垫着屁股歇息;又或者拿来当扇子驱蚊纳凉。路上碰到新朋旧友,把看过的或空白的半叶撕下来做便条,互相留个电话地址什么的。十分方便而实用。当书读完时,己是又旧又皱。他日,吃着晚饭,发现忘了拿个盘子来装鱼骨头,瞥见就近有本旧书,顺手撕了来放鱼骨头。最后,书本外表变得残破不堪,内容也已无法再吸引主人,终被抛弃。

    生活中,爱人和爱书很相似。

    有的人爱人,只是为了炫耀或者随俗。觉着人家有的自己也应该有。其实他们的心灵并不真正需要那真诚的爱来滋润。爱人只是他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点缀、一种摆设; 他们朝夕相处,却无法心心相应,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去读过他们的爱人;他们总是忙于各种凡夫俗务,从来不曾努力过去关心一下自己最亲近的人。说是爱人,其实他们并不真懂。

    有的人爱人,便是真心实意去爱,惺惺相息;他们欣赏所爱、迷恋所爱。他们懂得珍惜对方、爱护对方。他们想的是让对方生活得更好。

    有的人爱人,却是为了实用,可以给他/她烧饭、做菜、洗衣、睡觉、做 Garden、 或者生孩子。用老了熬丑了,看着不顺眼了,便又想着别的更好的。机缘来了,他们可以把你轻易扔掉,而且还认为理所当然。他们随心所欲,无所顾忌;他们从来不会、也不懂珍惜所爱的人,因为他们骨子里真正爱的只有他们自己。他之所以爱人,那是为了娱乐自己,让自己生活得更好。

    澳洲的书比中国的书卖得贵,而钱又常常是按钟点算计赚来的;故此,买书的人种类就变得单纯得多,大多是看在它的实用价值的份上。这爱人,自然而然地,也就少了很多的附加條件, 变得单纯而实用起来。今人吃惊的是, 有不少中国的后起之秀,卻是兼故中西歪門杂学,他们懂得把无形的爱情换算,精确得可以用有形有价的东西来称量。

    2002年3月19日于堪培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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