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童年往事的回憶(四)  ¤ 博爾濟吉特後人

       -- (北京小椿樹胡同的故事)

    (四) 人民公社大食堂

    我看過許多提及1958年“大躍進”年代中的人民公社大食堂的文章和文藝作品,它 們多持否定態度。內容大多提及把社員家中的灶具都銷毀或封存了,強迫社員吃公社 大食堂的“大鍋飯”,而且是隨便吃。由於公社經濟沒有發展到非常富裕的程度,吃 到最後,甚至把儲備錢糧都吃光了,公社大食堂不得不關門了事。

    我在這裏記述的一個“人民公社大食堂”, 包括它的產生、發展和停辦的過程, 是在我家院子中建立的那個“人民公社大食堂”。它是建立在北京市城區街道上的 人民公社大食堂。我把它記下來的目的,一是因為它在我的童年中留下了不可磨滅 的印像,二是為那些對古老的北京城發展感興趣的人們,提供一點兒歷史資料。

    當年中國大陸在“三面紅旗”(指“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的指引下,各 地的人民公社紛紛建立,隨之相繼辦起了大食堂。我家住的那個小椿樹胡同所處的 “東華門人民公社”,當然也不會落後。東華門人民公社(前身即“東華門街道辦事 處”。它是北京市政府設在基層的一級機構。這個區取名為“東華門”,是因為它 管轄的區域,包括北京紫禁城的東華門地域)和街道居委會的領導便開始琢磨“公 社大食堂”地點選在哪裏。可能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要有城市人民公社的特 點:辦在一個城市大院裏。據說他們看了幾十個大小院兒,最後決定使用我家的這 個院子。

    我家住的院子是個方方正正的院子,原屬私房。“公私合營”後,產權屬於北京市 東城區政府的房管局了。中央院子南北約十餘米,東西大約也十餘米;有北房三間 (王氏、賀氏兩個老太太合著租用)、南房三間(我家租用),東、西房各一間 (都是廚房,分屬南、北房住戶使用)。東、西房與北房有大約一米的距離。東北角 有個小跨院,裏面有兩間小房是廁所。東西房與南房大約有三米的距離。東南角也 有一個小跨院。東南角小跨院南邊兒就是大門洞兒——有一間房子的面積;西邊兒 就是進入我們院子的二道門,當時已經被摘下四扇門了;兩扇門被我家用作床板, 另兩扇門記不清哪去了;剩下的最後兩扇門被人民公社大食堂拆下來用做放東西的 案子。

    按公社和居委會負責人說,我家住的院子不大不小,辦食堂正合適。同時,整個院 子是平整的方磚地(胡同周圍大小院兒中整個院子鋪磚、而且很平整的很少),打 掃方便,刮風不起土。有上水——公共水龍頭與我家院子一牆之隔,在院牆上捅個窟 窿,插上一、兩米的膠皮管水就來了。有下水——指我父親和我挖的那個“死”滲水 井。夏天不會存雨水——地勢高,有雨水排水溝。有現成“飯廳”——指我家的門洞 兒,相當於一間敞開的房子。有地方砌大爐灶——指我家住的一號院與二號院之間 “二道門”的地方,即我家住的南房和我家用的廚房(西房)之間有塊一房大小的地 方,西邊就是二道門與二號院相連。那時我和父親把那裏的磚給挖走一部分,種上 蔬菜和花了。就差小倉儲和廚房了。於是首先動員我家“貢獻”出我家的廚房。因 為我媽媽當時是小椿樹胡同的“街道積極分子”(一種義務為居民工作的家庭婦女), “工作”好做。

    我家裏實際上一切事務均由我父親作主——他心裏堅決反對在我家的院子成立食堂。 父親平時最喜歡安靜,就連我們孩子大聲說話、唱歌、吵鬧都不行,不是挨訓就是 挨揍。(也許就是我們家的孩子都不會唱歌的原因吧?)父親以“我家是蒙古族,吃 飯和一般人家不同,人民公社大食堂成立後,我們也得自己起火”為由,婉言謝絕了。

    那時父親最初認為,北房的兩家兒一起用一間廚房(指東房),她們答應的可能很 小。還讓我媽媽暗地裏去說服兩位戶主別騰房。只要北屋住戶不騰房給公社,在我 家院子裏建立食堂的計劃就不能實現。沒想到北屋兩位老太太嘴上同我媽媽說“不會 騰房”,實際上當公社和街道居委會正式動員她們時,她們同意了。事後我爸爸分析, 也許是兩位老太太真的很積極,也許是因為她們土改時定的成份是富農、地主(李 太太“文革”前就去世了,躲過一劫;王太太“文革”中因成份問題而被鬥),不 敢反對。

    雖然北房兩位老太太同意騰出廚房當公社大食堂的廚房,但是,如果當時父親(等 於院子的一半兒家庭)堅決反對在院子裏建立食堂,按當時“人民公社”的性質, “公社”領導也不會硬在我家的大院中建立大食堂。可父親是個膽小怕事的人,在家 是“皇帝”——我行我素、頤指氣使,在外面卻是逆來順受、老實得像隻溫順的小 貓。當公社的領導向父親徵求意見時,父親口是心非地滿口同意了,還表示“人民 公社大食堂”是“三面紅旗”的一部分,完全擁護、舉雙手贊成。

    北屋兩個老太太用了半天的時間,就把東房騰給了大食堂,自己分別在北房屋檐下 的門前兩邊兒石階上,各自支了一個爐子,夏天做飯用(冬天在屋裏生爐子——既 取暖也做飯)。北房的房檐很寬,屋檐下有近兩尺多寬、一尺多高、三房長的石階。

    記得那時正處夏季,當然也是“轟轟烈烈”的“大躍進”時代,我家的院子自然更 是熱鬧非凡,大食堂開始籌建起來。東房(廚房)其實很小,也就十多平方米。裏 面除了放糧食、副食、調料等,還放了一個大水缸,缸旁的牆和門洞兒旁的牆上都掏 了個小洞兒,通了根膠皮管——正好接在院外的水龍頭上。(有意思的是:大食堂與 整個小椿樹胡同各院兒、部分馬圈胡同的居民共用一個龍頭,分攤水費的方法大家很 快取得了一致,雙方都很滿意。)大食堂和面、切菜等都在裏面,裏面還砌了個小爐 灶,為炒小菜兒用的。我家住的南房與西房(廚房)之間搭起了棚子,一號院與二號 院之間的二道門砌成了牆,靠牆砌了個大爐灶,裝上吹風機——蒸米飯、饅頭、熬大 鍋粥、炒大鍋菜用。院子和門洞兒裏支起幾個方桌、準備了不少長凳和小方凳子。.

    隨即,大食堂開始“招兵買馬”——大多都是街道上的“積極分子”義務作炊事員、 賣飯、作會計等,沒有真正的廚師,她們之中只有個別人有很少的補貼——就算是 工資吧。隨後,領導檢查落實,採購糧食、菜、調料忙得不亦樂乎。

    我家院子的這個大食堂,全稱叫“東華門人民公社街道大食堂”簡稱“街道食堂”。 正式開張的那一天不光是院子裏,連小椿樹胡同、馬圈胡同都顯得很熱鬧。各級領 導來不說了,小椿樹胡同、馬圈胡同、井兒胡同(馬圈胡同中的另一條胡同)、銀 閘胡同、甚至騎河樓都有居民來湊熱鬧——不是買點兒主食帶走,就是在院子裏吃上 一頓。我估計,開張那天頭頓飯至少有幾百人“光臨”。

    我家那頓飯也是買“街道食堂”的,只是端到自己屋裏吃。

    “街道食堂”開張後一天三頓都開伙,早飯是油條、豆漿、稀飯、鹹菜等。中午飯 最豐富,主食是饅頭、米飯、大餅,副食要炒好幾個菜——都是大眾家常菜,有時 還有肉包子等——這些飯菜在當時來說,算是挺豐富的。晚飯是稀飯、饅頭和小菜兒; 中午有剩菜,晚上熱熱接著賣,當然價格比中午便宜一點。

    “街道食堂”一連紅火了好幾天,頗受人們的歡迎。

    我認為這個大食堂辦得好。最重要的是這個大食堂與農村“人民公社大食堂”有著 根本的不同:它不是所謂的“大鍋飯”,而是像工廠、機關的大食堂一樣賣飯和成 本核算。當然飯菜的價格比當時的餐館要便宜好幾倍,即使同當時的機關工廠所屬食 堂比,“街道食堂”的價格也算便宜的——“街道食堂”大概沒有房租開銷(兩位老 太太租那間廚房時,月租只不過三、五毛錢。“大躍進”時房子都歸“公”了, “公社”用後,估計也就不要房租了),工作人員都是家庭婦女。她們—個個兒都是 會過日子的人,幾乎沒有人工費——採買、核算都是義務,只有個別人有幾塊錢的 月工資。

    給我印像很深的一位做飯的家庭婦女,身體挺棒的,家住銀閘胡同一座兩層的小 樓,家庭經濟條件很好,從不愁吃少穿,到食堂工作完全是因為身處“街道積極分子” 的地位。因為她也是蒙古族人,在漢語中與我家同姓,我媽媽和她很親近,曾經彼 此通了蒙古的姓(隨即知道她並不是本家)。她很能幹,一般兩個女人一起端的蒸好 饅頭的大籠屜,她一個人就端起來了;一缸麵粉要是讓男人和都得費把子力氣,她掄 起兩隻粗壯的胳膊一會兒就和好了,而且她紅白案都行。記得她和我媽說,在食堂的 炊事人員吃飯免費,開始沒有工資,後來食堂生意好了,她們每人每月開五元的工資。 可見當時食堂的開銷有多節儉了。

    由於食堂開銷小,飯菜物美價廉,加上當時小椿樹胡同、井兒胡同、馬圈胡同、銀 閘胡同都沒有餐館,住戶至少幾百家,所以,當時許多人認為“街道食堂”辦下去沒 問題。

    不過,“街道食堂”辦了不久,吃飯的人就少了,因為飯菜的價格雖然比餐館的價 格便宜多了,但總不如在家做便宜、方便,那時人們的生活水平很低,人們都很勤 儉。為了招攬顧客,公社領導和65中學聯繫,請他們把學校的後面打開,號召學生到 這裏買飯。65中的後門正衝著食堂伙房的後牆,只與我家院門相隔十幾米,離中學的 主樓不過幾十米。果然,65中相當一部分的學生中午到“街道食堂”吃飯了。同時, 食堂還專門組織了父母都是雙職工的孩子就餐,這等於為雙職工照顧在家的孩子了。 所以,“街道食堂”在最初的幾個月裏,辦得很成功。

    期間,我家做飯也省事兒多了——不是吃食堂,就是買主食、自己炒個菜就算了。 不知怎的,我很喜歡吃院子裏食堂的東西,也許是風味不同,也許是好熱鬧。

    “街道食堂”看起來是成功了,但給我家和同院的街坊帶來了非常多的麻煩。首先, “飯廳”是院子就是問題。晴天沒什麼,一遇刮風下雨,門洞兒——雖然有一間房 子大,但畢竟裝不下院子裏吃飯的人,就往我家、我家的廚房、北屋老太太家避風 雨——院子裏的三家住戶都成了“臨時餐廳”。有人提議把整個大院兒搭個大棚子。 可這樣一來,我們院子裏的房子都成了“黑屋子”——大白天兒都得點燈,我們三 家住戶都有意見,嘴上不好反對,都推對方:北屋兩個老太太說,南屋(指我家) 同意搭棚子,她們就不反對。我家也踢皮球。最終沒蓋成。

    最反感“街道食堂”的是我父親,因為他經常在家翻譯東西、寫材料,需要安靜的 環境,而院子的大食堂總是傳來噪雜的聲音。

    最受直接影響的是我們孩子。那時,我家的房子說是三間,“一明兩暗”。“兩暗” 都是用(可能是八扇或十扇)屏風門兒隔著,(關上屏風門兒就隔成裏外屋,拉開 就成了一大間房)後來屏風門壞了,西邊一間與中間的房子用紙隔斷隔著,東邊一 間與中間的房子就拉了一道與房同寬、同高的布帘子。我們兄弟姐妹六個都擠在南房 西邊的房間裏睡覺,而這間房子只有一面窗戶——都是紙糊的窗戶。紙很薄,透氣兒, 大風或大雨很容易刮破或打破它。“街道食堂”蓋大鍋灶的棚子正好遮蓋住房間整 面的窗戶,屋子裏白天都很黑——這還是小事。最糟糕的是大鍋灶一做飯——無論是 蒸、炒,都用吹風機,蒸汽、煤煙透過薄薄的窗戶紙(還有許多小破洞)進入我們的 臥室,很嗆。即使夜裏“街道食堂”不開伙,炊事員也把爐灶“封”上,水煤氣味兒 仍然往屋子跑。

    我們孩子都很小,不懂事,當然不會說什麼,只是晚上睡覺常咳嗽。父母很擔心我 們會因此而得肺病,把這個情況多次反映給公社和居委會的領導。

    開始,公社把我們孩子住房的北牆開了個窗戶(實際上就是在臨街——小椿樹胡同 裏開了個窗戶)。雖然好一點,有地方透風,但屋子裏空氣渾濁的問題沒有徹底解 決。

    這時候,恰巧小椿樹胡同四號院有三間北房(私房)騰出來了。公社領導就動員我 們搬家——既解決我們孩子住房的空氣污染問題,也解決了大食堂的餐廳問題—— 因為我們住的南房有一個門開在門洞兒中,就餐的人一進門洞兒就直接進入南房 (餐廳),一舉兩得。我父母商量後同意了。

    這樣,我家搬出了居住了十幾年的宅院。“街道食堂”因此擴大了,生意一度相當 好,完全成為一個獨立經營的實體了。

    小椿樹胡同一號院的“街道食堂”延續了多久,時過境遷,我記不清了。大概是 “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停辦的吧?人們在那個時期節衣縮食,每頓飯都用秤約斤計兩 地算計著吃,當然不可能用糧票到“街道食堂”買飯吃了。而且,當時的蔬菜、肉食、 食油、白糖都按家庭人口供應,人民公社大食堂的“生命”也就因此結束了。

    小椿樹胡同一號院的“東華門公社街道食堂”雖然關門兒了。但我們再也沒有搬回 去住。街道辦事處也沒有把東房退給北屋的兩個老太太,而是利用餐廳(我們的原 住房)與廚房建立了一個街道工廠。“文化大革命”前,這個街道工廠擴大生產規模, 遷走了。隨後住上了新住戶。

    那時,我們已經搬出了小椿樹胡同。

    光陰如箭,眨眼近半百。相信人們早已遺忘了“東華門人民公社街道食堂”這小段 歷史——它太微不足道了,連北京城歷史長河中一絲微小的波紋都不是。而且,它 的故址已經消失,蓋起了高樓大廈。

    現在的北京已經成為現代化的大都市,大街小巷風起雲湧般到處建立起五光十色的 餐廳和飯店——擁有高級餐室、高級設備、高級飯菜。不過,這些琳琅滿目的餐廳 許多方面仍然無法與那個“東華門人民公社街道食堂”比擬:它相當程度上反映出當 時人們的艱苦創業精神和對集體事業的無私貢獻。它不同於農村人民公社大食堂,它 不是讓人們砸掉自己家的“小鍋”,免費供應人們“大鍋飯”,它是在城市基層政府 機構——辦事處(公社)的指導下,街道居委會的家庭婦女創辦的商業性經營單位。 (據說現在北京的居委會已經成為政府最底層的一級機構,但當時只是由居民選舉 產生、義務為居民工作的“街道積極分子”即家庭婦女組成。)它賬目公開(每月 都用“大字報”形式在院牆上公布賬目)、管理簡單、成本低廉;職工個個勤勤懇 懇、廉潔奉公;它經濟實惠、給周圍居民帶來了眾多的方便和好處,除了給我家和 同院兒的住戶帶來了一些麻煩外,受到周圍居民的歡迎。也就是說,它有很多的優 越性。如果不是“自然災害”,它也許會延續到現在,成為北京那段歷史的一個見 證。它的消失,並非是什麼錯誤路線造成的,也不是由於它的本身經營有問題,而 是由於趕上了那個時代。

       二零零三年八月於堪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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